惩治当用重典---我看奶粉事件( 思考之六)

  又是一件食品案!轰动案!通天案!媒体的飞速传播,成千上万家庭的深切感受,大街小巷的耳闻目睹。奶粉之事件,国人惊痛,神州震荡。
  这里的“又”字让人调侃,但我们无法调侃;这里的“又”字使人麻木,但我们不再麻木;这里的“又”字令人沉重,但我们在愤怒与痛心之时聚集的是浴火重生的坚韧。
  我们或许无法封闭调侃、麻木,更不能假装轻松。因为这起丧尽天良的事件与最基本的道德、良心相连。对利欲熏心、拿孩子生命健康开玩笑、与公众过不去的人谈良心,谈道德,是因为“我向来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”(鲁迅语);是因为我们看到中华大地勃发的群起攻之的伟大热情;是因为我们希望并相信我们能最低限度的亡羊补牢,遏制避免悲剧的重演。
  此时此刻,我们不能盯着一处,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。纵观近年来的一个个事件,我们应该思考我们的百姓,我们的企业,我们的国家与民族,以什么样的精神和行动立于世界?实现伟大复兴?
  荣辱观是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综合体现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要求社会的每个阶层、每个人,最起码要明是非,辨美丑,守住最基本的底线。
  痛心之下,谈教育引导太乏力。唯有重典惩治不法分子,引导全民才是根本,才能使类似事件不再重演。
  为中国祈福,为每一个受伤害的孩子和家庭祈福。


[本日志由 admin 于 2009-12-01 04:35 P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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